2007年1月3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员工变内贼 心态是祸根
仇健 金叙飞

  本报讯  不甘心每月千元的收入,优秀员工做起了内贼。1月26日,刘志效因涉嫌盗窃罪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24岁的刘志效是义乌一家饰品厂的抛光工,因为技术过硬,为人勤快,成了厂里的优秀员工。然而看到厂里生意兴隆,老板日进斗金,而他自己每月却只能拿千元左右,刘志效心理失衡了。一次他发现,车间里的合金材料平时没有专人管理,于是刘利用每天下班之机,将合金材料藏在衣服里偷带出厂,然后卖到废品收购点。
  拿到第一笔销赃款后,刘志效再也没心思工作。2个月来,他共偷得合金材料114根,价值人民币5600余元。